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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化城土默特地区,内蒙古

  从清初的朝贡贸易,到清末的条约体系,归化城商人的经营行为和商业活动,无不受到国家边疆策略的深刻影响。归化城商人利用其主观能动性,面对时势变化,变通应对,勉力经营,与国家力量博弈。旅蒙贸易发展的复杂情态,正是清代国家边疆秩序与归化城商人行为之间互动的结果。(右图:清代档案中记录的旅蒙商从归化城出发,前往外蒙、新疆等地进行贸易活动)

田宓:<从随营贸易到条约体系——清代边疆秩序与归化城商人研究>(《内蒙古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,第44卷,第5期(2012年9月))

 

 

 

(左图:美岱召村牛家的“容”,“容”是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比较主要的文献。上面记载家族的系谱,与一般家谱不同的是,只有过世之人才能上“容”。 右图:板申气村的脑包,汉人称之为“十二寡妇”。 )

  清初在归化城土默特部推行的官方组织是佐领制,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蒙古人在一个地方长期居住下来,朝廷又在蒙古中间推行乡屯制。针对移入的山西人,则实行牌甲制。乡村事务是由人们自发建立的“社”实行的。晚清,“社”已经成为归绥地区最主要的基层组织。

田宓:<清代归绥地区的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>(《中国社会历史评论》第九卷(2008年))

(左图:水涧沟的分水闸。沟水是大青山沿线村落主要的灌溉用水,周边村落围绕用水,发生纠纷,也建立联盟组织。 右图:美岱召村蒙古人云红出租户口地的“地押”)

  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地区曾是草原游牧部落活动的重要舞台,明中叶以来,土地开发和村落
形成是该地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。明嘉靖年间,俺答汗招徕汉人在此地区筑立板升,但明末清初
的战火兵燹使板升遭到严重损毁。入清以后,以康雍乾时期土地放垦为契机,土地大规模开发,村
落大量形成。土地开发与村落形成是理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社会转型的关键问题,揭示了地方社会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,以及地方社会整合进入中国大一统格局的具体机制。

田宓:<清代归化城土默特地区的土地开发与村落形成>(《民族研究》2012年第6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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